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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徐州召开

时间:2020-10-25 18:50来源: 责任编辑:master

  10月23日,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徐州召开。会议主题为“民事公益诉讼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研究”,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承办。

       在这山川澄澈、日月秀朗的时节,一百多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齐聚云龙湖畔,从学术理论与法律实践角度入手,共同研究、探讨民事公益诉讼与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从“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近年来,徐州通过生态修复和绿色转型,重新迸发出新的发展活力。徐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的民事公益诉讼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应和了本次会议的主题。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作2020年度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做了题为“顺应时代大潮,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案”的主题发言。

       张雪樵副检察长在主题发言中指出,检察公益诉讼虽然有了新的发展,但民事公益诉讼仍然相对薄弱。这次年会的主题确定为“民事公益诉讼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研究”,充分体现了学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他认为,当今中国正处于最好的时代、智慧的时代、光明的时代,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虽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进展和成就,但也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理论支撑不够等困难和问题。他鼓励大家共同为这项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贡献智慧,也期待着这项制度在未来能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地发挥作用。

       汪莉副检察长在致辞中谈到,江苏检察机关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勇于尝试,不仅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也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提供了江苏实践样本。

  公益诉讼涉及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与社会发展、人民需求的变化都有着紧密联系。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学者专家、专职律师、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院外专家,都是检察机关办案时需要借助的“外脑”。她也对这次年会中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前沿问题的深度研讨和解决方案有着热切的期望。

周铁根书记在致辞中提出,徐州作为“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意见、《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与淮海经济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案经验也被最高检多次在全国推广。

  本次年会主题切中《民法典》时代脉搏,体现学术探索精神,希望能以此次年会在徐州举办为契机,为徐州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张卫平会长在作报告时,对所有在抗击疫情特殊时期依旧坚持法学研究的会员所做出的努力,及研究会今年的研究成果表示肯定,并表示研究会将继续开展深入的研究工作,让法学研究真正能够“学以致用”。

开幕式由民诉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主持。

       在主席台就座的嘉宾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巡视员刘亚平、徐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旭奇。

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潘剑锋主持主旨发言。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主持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基础理论研讨发言。

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朝武主持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研讨发言。

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齐树洁主持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研讨发言。

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在会上交流发言。

       南京大学吴英姿教授作总结发言。她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领先于理论研究,为理论研究带来了丰富的资源,这是一个新的金矿等待我们去挖掘;同时,司法实践中也发现公益边界不清的问题,如何更好地界定什么是公共利益,还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


       民诉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胡亚球主持闭幕式。

  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对高检院、江苏省检察院和徐州市检察院为圆满组织年会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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