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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紫荆民事诉讼青年沙龙在南京师范大学成功举办

时间:2020-11-10 17:40来源: 责任编辑:master


  2020年11月7日,第十二届紫荆民事诉讼青年沙龙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芳菲楼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承办。秉承基础理论研究紧扣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原则,第十二届紫荆青年沙龙继续围绕民事诉讼执行救济问题进行探讨。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宁波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扬州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数十所高校的60余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与会。此外,会议还邀请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7名法官共同参与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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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龙开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敏教授主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道通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分别致辞。

  本次沙龙主题为“案外人实体权利救济的比较研究”,分为上午与下午两场,共六个单元。

  沙龙的上半场阶段,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担任主持人,由西南政法大学谷佳杰副教授作题为“案外人实体性救济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前景”的主报告。报告人从案外人实体性执行救济的法理审思、案外人实体性执行救济的制度逻辑、我国案外人实体性执行救济的制度构造后果及其前景、强制执行法的基础理论是什么等方面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袁中华副教授和吉林大学的张兴美副教授对论文进行了评议,评议之后报告人谷佳杰针对评议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此后由宁波大学蒲一苇教授主持第二单元——自由评议。在该阶段,诸多年轻学者针对谷佳杰老师的论文展开了激烈而精彩的讨论,他们从文章的论证逻辑、研究方法、结论推导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在沙龙第三单元,南京大学法学院严仁群教授针对谷佳杰的报告和各位评议人的观点进行了总结点评,呼吁广大学者开拓视野,在深入研究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法制的基础上关注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在下午举行的第四单元主题报告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吴英姿教授担任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金印以“论执行案外人实体权利的二元救济体系——兼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对再审的吸收”为题作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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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人从二元救济体系的形成、本质、矛盾、改造以及在该救济体系下的司法任务进行逐一介绍。中山大学法学院巢志雄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刘加良副教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水天庆法官进行了评议。第五单元的自由评议由浙江大学教授霍海红主持。在理论与实务届工作者展开激烈的讨论前,张卫平教授特别指出由于学界对民事执行有关概念暂未形成统一的共识,导致对于同一问题的理解存在“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现象,因此需要界定清晰两个效力问题。此后,多位与会代表积极发言,报告人也予以多次回应,会场上你来我往的讨论将沙龙推向高潮。在第六单元的阶段总结中,中央财经大学林剑锋教授对研讨观点进行了精彩全面的争点整理并提出了自己的若干见解。

  在闭幕式环节,清华大学任重副教授对本次青年沙龙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介绍了沙龙的举办初衷、回顾了沙龙发展的历程并对未来发展做了积极展望。他特别强调紫荆沙龙重视民事诉讼法条、重视基础理论、重视实务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色。他也作为主办方代表特别感谢了各位前辈老师对紫荆沙龙的无私奉献和支持,同时也向承办方表达感谢。最后,南京师范大学马丁副教授作为承办方代表向全体与会代表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至此,第十二届紫荆民事诉讼青年沙龙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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