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2 13:00来源:《人民法院报》2020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master
本报讯 (记者 孙 航)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该选编汇集15家法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为全国法院深化改革提供示范参照样本。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打造的一项亮点工程,旨在全面收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并以案例形式推广。2017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10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共计167个案例,全面展现了各地法院改革创新的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收录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各地法院在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此次入选案例选编的法院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此次入选的案例涵盖领域广、探索创新性强、做法举措实,聚焦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瓶颈性、制度性、协同性问题,重点推广了各地法院在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强化制约监督管理、完善各类人员交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案例典型性强、可复制程度高,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和《人民法院报》将开设专栏,陆续登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中的具体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