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7 18:40来源:《人民法院报》2020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master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法官轮训的意见》,对基层法官轮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根据《意见》,全国法院将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组织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把组织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工作,作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的实际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坚持政治统领、精准施训、全员覆盖,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动轮训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明确,此次轮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能力、审判实务、综合素质等三个部分。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轮训的首要任务,全战线、全覆盖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疑难、多发案件审判业务培训。要注重加强审判执行中释法说理、调解协商、情绪疏导等方面学习培训,提高基层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同时,各地法院可结合实际安排科技应用、人文社科、防控风险、心理健康辅导等综合素养课程内容。
《意见》指出,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采取微课程、微讲座、移动学习平台等形式扩大优质课程覆盖面。要大力倡导法官教法官,鼓励引导审判业务专家、先进典型、优秀法官承担教学授课任务。要通过开展优秀庭审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岗位能手评选等审判实务技能竞赛活动检验、深化轮训效果。
《意见》就基层轮训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此次轮训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牵头组织,法官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要求各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轮训计划,严格组织调训,加强统筹协调,重视宣传报道,努力实现轮训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各级法官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保障,大力实施精准化培训教学,高标准做好教学管理,高水平做好服务保障。(伍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