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2 16:10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02月02日 责任编辑:master
■服务主体覆盖全国四级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
■服务范围涵盖一审刑事自诉、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申请、民事申请再审、执行案件
■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
本报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孙 航)当事人再也不用为了异地立案而奔波往返了。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月1日起,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一家中级、基层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重要指示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于2019年12月25日在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开启“家门口起诉”新模式。
经过全国法院共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自2021年2月1日起,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服务主体从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拓展到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军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服务范围也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跨域立案服务类似到银行柜台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跨域立案服务帮助不会或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家门口”法院或法庭立案,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让群众打官司少跑腿。
自2019年8月部署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北京、天津等地法院响应时间在5分钟以内。
为确保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依托移动微法院平台建成四级法院统一的跨域立案系统,提供立案材料上传、立案结果反馈、文书材料打印等服务,实现线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与线上立案平台无缝衔接。
“全国法院形成一张立案协作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减少群众诉讼成本。”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在减少人员流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实现了诉讼服务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据了解,人民法院下一步将立足群众需求,进一步扩大跨域诉讼服务范围,探索在材料收转、委托送达、视频调解、网上开庭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跨域立案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增强跨域立案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