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讲话文件 > 领导讲话

王晨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0-06-18 14:50来源:中国法学会 责任编辑:master

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6月11日)

王  晨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0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委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今年“双百”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刚才,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讲了意见建议,听后很受启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多次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

  按照习总书记指示要求,开展好今年的“双百”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提升“双百”活动实效,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双百”活动积极作用

  从1985年至今,我国已先后制定七个“五年普法规划”,连续35年开展全民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双百”活动正是伴随着全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而形成的一个重要平台和特色活动,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弘扬了法治精神,有效服务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过去一年,“双百”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双百”活动要找准新的定位,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在法治宣讲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更加自觉主动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法学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设立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组织知名法学专家团队,深入研究并形成了相关研究成果。“双百”活动要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突出的系统深入的阐述和宣讲,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这一主题,掀起学习研究、宣传贯彻的热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高校师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更加自觉主动地继续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防控斗争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能够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战胜任何艰难险阻,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大贡献。我们要充分利用“双百”活动这一平台,围绕这次抗击疫情的中国行动,讲清讲透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讲清讲透法治在疫情防控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专业性强和人才智力优势,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复工复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涉及到的法律政策问题,针对“涉疫新型诉讼纠纷”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解读,以法治的力量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更加自觉主动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重要领域立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工作,以良法保障善治,既包括制定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法律制度,也包括建立健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律制度。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标志性立法成果。切实实施好民法典,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双百”活动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种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就是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双百”活动要组织动员法学法律专家广泛宣传、正确理解《决定》和下一步出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依法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二、把握新规律,不断增强“双百”活动实效

  要从以下两个方面重点探索法治宣讲新的做法和规律,推动“双百”活动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分众化、差异化等现代传播规律。作为法学法律界与宣传思想界的跨界结合,“双百”活动既要符合法治建设规律,还要符合现代传播规律。要更加聚焦领导干部和高校师生这两个关键和重点方面,精准满足不同层级、不同地域、不同专业受众的法治需求。去年有些地方开展 “菜单式”法治宣讲,加强互动,还有的地方加强事前调研、完善事后反馈,按照“需求”与“供给”进行双向匹配,效果都不错。要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分众化、差异化的改革途径,增强“双百”活动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宣讲方式创新发展。去年,全国组委会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项试题,有近3000万人次参与答题,一些地方也以视频连线、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把省级专场报告开到市、县两级,取得良好效果。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今年的“双百”活动面临新的挑战,以往聚集性、接触式线下活动将受到一定限制。我们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探索通过视频会议、直播、线上公开课等创新方式开展法治宣讲,不断提高法治宣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探索新机制,努力开创“双百”活动新局面

  中央对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十分重视,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双百”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我们要立足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根据人民群众新的法治需求,不断探索新的法治宣讲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双百”活动的制度机制。长期以来,“双百”活动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在活动组织流程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之规。各级组委会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对行之有效的新形式、新办法、新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在制度机制层面固化下来,进一步增强法治宣讲工作活力和效能。要梳理“双百”活动组织流程,进一步明确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双百”活动进入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推动“双百”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探索建立“双百”活动讲师队伍建设机制。各地以往在开展法治宣讲时,有的联系上级部门推荐宣讲专家,有的依托本地高校资源建立宣讲队伍。下一步,要按照系统化、专业化的要求,借鉴各地经验、整合讲师资源、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等工作有效衔接,逐步、逐层建立“双百”活动讲师队伍,组建法治宣讲的“国家队”和“地方队”。同时,要依托法学会会员队伍这一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讲活动。

  三是探索建立“双百”活动对外宣讲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做好涉外法治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坚定不移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斗争,推动“双百”活动向外拓展,借助各类法治国际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平台,向国际社会介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讲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是符合中国国情、得人心顺民意的,给中国带来了巨大发展变化。中国人民的前进步伐,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住的。近期,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政要借疫情污蔑抹黑中国、“甩锅”中国,少数国际组织、民间组织甚至出面发起诉讼,妄图索赔追偿。对此,我们要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警觉,坚决予以回击,毫不含糊坚决斗争。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讲清楚我国坚持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措施、对国际社会抗击疫情作出的贡献,讲好中国抗疫法治故事,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贡献力量。

  同志们,组织好今年的“双百”活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努力开创法治宣讲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备案号: 京公安网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