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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21-05-20 18:40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05月20日 责任编辑:master

  根据我会章程规定,为传承中华司法文化,研究中华司法学术理论,研讨中华司法实践问题,完善中华司法制度,创新中华司法文明,推动中华法治进步,我会2021年度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问题研究”等5个司法研究年度课题向各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立足于积极有效开展有关两岸暨港澳法治与司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深入挖掘中华法治与司法的文化内涵并推动其实践创新,探索创新中华司法文明,推动中华法治共同进步。

  二、课题选题

  详见《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电子版可以从本院官网和中国法院网中下载)。

  申请人可以对《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提供的选题,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作适当修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度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课题组所在单位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4.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并均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5.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年度中华司法研究会课题一个课题组。

  (三)对本会课题的申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1.由来自两岸、港澳、海外的申请人联合申报的;

  2.申请人为本会会员、特邀咨询专家或者特邀研究员的;

  3.有配套资金支持的。

  四、经费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五、研究期限

  年度课题应当在收到中华司法研究会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六、申报事项

  (一)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以从本院官网和中国法院网中下载),并于6月30日前将申请书分别以PDF和WORD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

  (二)中华司法研究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法院网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蓓蓓

  联系电话:01067557219

  邮箱:zhsfyjh2020@163.com

  中华司法研究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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